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哪年

www.gglwl.com 2025-05-24 医疗事故

1、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哪年

目前,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规范已失效。

1.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规范自新规定修订后已不再适用,具体年份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时间点,而是伴随法规的修订而发生变化。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不再实行倒置原则。

2.病人若因医疗行为遭到损害,需要根据普通的举证责任原则,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及其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么样分配

法律快车提醒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主要由病人承担。

1.病人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病人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在特定情形下,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病人的举证责任将得到一定量的减轻。病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证据;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的过失行为与病人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在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下,病人不需要直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而是由法律直接推定。

3.医疗机构也有义务提供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病历资料等证据,以帮助法院查明事实。若医疗机构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等,将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复杂而要紧的问题,需要病人和医疗机构双方充分知道法律规定,积极采集证据,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Tags: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证据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